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都市 > 娱乐第一天王 > 第336章 代笔者

娱乐第一天王 第336章 代笔者

作者:沙默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06 12:50:31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拍完戏之后,萧央和周雨桐又去了《夏洛特烦恼》剧组。

沈侠客今天也跑来现场。

见了萧央,沈侠客笑了笑,“老板,我昨天见了余化龙。”

萧央微微一怔,莫非沈侠客想找余化龙拍电影?

自从《精武英雄》之后,余化龙也算小有名气了,尽管只是四线,但也收到了不少片约,他接了一部电影,快杀青了,下个月就能上映。

梦工厂的演员可以接其他公司的电影,没有限制,更何况余化龙他姐是公司的大股东。

这部电影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坏,上映之后,应该能把余化龙推上三线。如果再接再厉,让余化龙打磨一下他的演技,再让他担任一部电影的主演,他应该能冲到三线前列。

沈侠客说,“我觉得他的形象非常合适拍武侠片。”

萧央看着他,“你想让他担任主演?”

沈侠客非常自信的说,“他的演技是大问题,但我可以帮提升演技。”

这确实是他的强项,很多小演员在他的调教下,最后演技都突飞猛进了。

旁边的刘星急忙截断沈侠客的话,“余化龙的演技在新人当中已经算不错了,毕竟他才第一次演戏。”

沈侠客情商低,老师得罪人。

刘星心中纳闷,你又不是不知道《精武英雄》是谁写的剧本,是谁指定的主演,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吗?

余化龙的演技再差,你也不能在萧央面前说啊。

沈侠客还想说话,旁边的秦歌笑着说:“沈导,你写好剧本了吗?”

“剧本还没写好,我可没有老板那种创作能力。”沈侠客苦笑,他刚进梦工厂,可不想把电影拍砸了。

他这真不是拍马屁,他是佩服萧央的创造能力。

萧央暂时不会给沈侠客剧本,沈侠客才来几天?不过经沈侠客这么一提,萧央倒是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沈侠客本来就是拍武侠片出生的,应该认识不少写武校小说的人。

他看着沈侠客问:“你认识写武校小说的人吗?”

沈侠客没明白萧央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点了点头,“认识几个,但和香江那些武侠作者不能比,现在武侠小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市场。”

萧央说,“混的最差的是谁?”

刘星他们都愣住了,没搞明白萧央想干什么。

“有一个以前在我的工作室当过编剧。”沈侠客说,“现在已经转行写灵异小说了,不过同样混得不怎么好。”

“文笔如何?”萧央继续问。

“文笔非常好,知识面也很广。”沈侠客说。

“让他明天来梦工厂找我。”萧央说。

“老板想让他担任梦工厂的编剧?”沈侠客问。

“不是。”萧央一笑,梦工厂的编剧由赵学艺他们负责招,他不会插手。

刘星他们更好奇。

……

……

第二天早上。

沈侠客带着人来了。

来人其貌不扬,甚至可以说有些丑,大概一米七左右。

他叫黄山,见了萧央,他赔笑道:“萧老师,你的小说我都看过。”

萧央一笑,“有没有带着你的小说过来?”

黄山急忙递给萧央一本书。

萧央摇头,“我是说武侠小说。”

黄山一怔,“武侠小说?”

萧央说,“你直接在网上搜给我看好了。”

黄山急忙拿出手机打开自己的小说递给萧央。

萧央拿过来看了起来。

沈侠客和黄山在旁边等待着。

大概看了十几分钟,萧央已经基本知道这黄山的水平了。

一流的文笔,二流的布局,三流的想象力,难怪他没办法写好武侠小说。

黄山很紧张。

萧央在琢磨,要不要把这件大事交给他来办。

想了片刻,萧央现场写了个简单的故事大纲,递给黄山,“我给你一个星期的时间,一个星期之后按照故事大纲把小说写出来。我只有一个要求,故事绝对不能脱离大纲,文笔一定要好。”

黄山激动的接过大纲,连连赔笑,“萧老师放心,我一定尽全力,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萧央笑着点头,“你先回去吧。”

黄山规规矩矩退下去了。

沈侠客笑道,“老板,你让黄山写小说……难道是为了以后改编成电影?”

萧央说,“也不全是。”

沈侠客有些搞不懂萧央究竟想干什么。

萧央当然不会明着跟沈侠客说,如果黄山写的东西还行,他决定让黄山代笔。

接下来的几天,萧央都在两个剧组之间来回奔波。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黄山居然已经把小说写好了。

萧央在电脑前看了一下黄山的小说,不禁有些佩服这家伙。

他让黄山写的是金.庸先生《越女传》,写出来之后,真的颇有几分金.庸之风。

黄山非常忐忑的看着萧央,非常紧张。

半晌,萧央抬头看着黄山,“以后你就为我代笔好了,每部小说我给你五十万的代笔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