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都市 > 和女总裁离婚后,误入绝色女医怀 > 第148章 枯木难逢春

宋以朗的东西不多,除了几套衣服鞋子就只有一个小盒子了,里面有一些照片,是宋以朗一直保留着的。

还有...他们房间里的婚纱照,也碎了一地。

这个家虽然不常来,但是婚纱照还是有的,宋家有,林家也有。

林家的那张,她都没舍得摘下来。

林苏的眼眶红了,蹲下身,细心的将那些东西给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再把那张婚纱照捡了起来,只不过...画面早就花了。

杨梅不知何时走了过来:“小朗不在了,你们也离婚了,以后辰辰和我们过,就想着这些东西也用不到了,就把他的房间收拾了出来。”

然而林苏却一个字都没回,她的手被玻璃给划破了,但是还仔仔细细的将那些东西给收拾了出来。

宋星辰拿了一个创可贴过来,想帮她弄一下伤口,却被林苏躲开。

林苏的眼神冰冷如刀射向宋星辰:“本质上,你和他们也没有什么不同。”

宋星辰想辩解,林苏却问她:“既然房间是留给你,那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们丢了他的遗物呢?”

宋星辰有些惭愧的低下了头。

而林苏也冷漠的看了她一眼,径直走到门口,打开了门:“进来吧。”

于是,一个个一米八的壮汉足足来了十多个,一下子挤满了宋家的客厅,个个手里都带着工具。

杨梅吓的尖叫:“林苏,你想做什么?!”

宋星语和宋星辰也懵了,赶紧躲到了宋志身后。

宋志一脸惊恐的看着林苏:“你...你想做什么?!”

林苏抱着宋以朗的遗物,笑着,轻飘飘的说了句:“砸!”

“是,林总!”大家应了一句,立马分散拆家。

杨梅脸上血色尽退:“林苏!你这是犯法的!!!”

林苏:“犯法?房子的钱是我和宋以朗共同出的,装修的钱几乎都是从我卡里划出去的,我今天就砸了,我看谁敢说我半句?!”

林苏朝着杨梅一步步的走过去,目光如炬:“他死了,你们还好好活着,凭什么?!”

林苏眼底一片血色,吓得宋家人一句话都不敢说。

本来宋星语想偷偷摸摸的报警,可听完林苏的话,又彻底蔫了。

是啊,就算警察来了,难不成还真能把林苏关着?人家的东西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杨梅终于坐不住了,赶紧跑过去阻止:“不能砸啊,不能砸!呜呜呜...”

宋志也看不过去了,一家人赶紧跑过去拉那些人。

然而林苏带来的人个个人高马大,还是专业拆房子的,怎么可能阻止得了?

于是,整个宋家都是撕心裂肺的哭声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响声。

而整栋楼却没有一个人敢出来看,那是因为林苏早就让人一家送了两百的抚慰金,就是让诸位都别管这闲事。

屋内很混乱,灰尘漫天飞,就连沙发都被人用剪刀全部剪破,电线这些也通通破坏掉,还有几个蹲在地上撬瓷砖的。

林苏却只是低头看着那张婚纱照,轻轻的摸了摸宋以朗的脸:“他们是你的亲人,我就简单的帮你出出气,你不会怪我吧?”

这场闹剧整整持续了一整个小时,宋家四个人也都没有力气了,只能双眼无神的瘫坐在地上。

林苏见房子里砸得差不多了,除了承重墙该拆的都拆了,才满意的点了点头,一挥手,那些人就通通走了。

林苏这才看向那四个人,问他们:“痛吗?是不是心在滴血啊?”

杨梅突然抬头,恨得咬牙切齿:“你这个歹毒的女人!”

林苏突然笑了:“我能做到今天这个位置,难不成你以为是我善良吗?”

“从前,是有你儿子护着你们,所以在这江市,你们能混得风生水起,家家户户都敬着,可现在,你儿子没了,你觉得凭着你两个女儿,能挡住什么?”

林苏抱紧了宋以朗的遗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我今天在这里警告你们,秦婉婉母女是我护着的人,如果...”

林苏的声音冷了下来:“如果你们再敢打着宋以朗的旗号去要钱,或者有任何的为难,有一次,我就打断你们的腿一次,有两次我就打断你们的腿两次!”

“如果不信,你们大可以试试挑战我的底线。”

一家人对林苏是又惧又怕还恨。

杨梅咬牙,看林苏的眼神像是要吃人:“你会遭报应的!”

林苏笑着回复:“放心吧,不止我会,你们...一个都逃不了。”

说完,林苏抱着宋以朗的遗物,扬长而去。

杨梅才开始对着林苏又咒又骂。

杨梅:“这个恶毒的女人,我早就说过不能和她扯上关系吧?你们看看,她把咱们家霍霍成什么样了?”杨梅放声大哭。

宋星语也恨得要死,可她清楚的知道,她是不可能斗得过林氏集团的。

只有保持沉默,才能换家里平安。

虽然现在这里被砸了,但是好歹她还有家啊。

宋星辰落了泪:“妈,少说两句吧...”

宋志一脸颓废,一夕之间,仿佛老了十岁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