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古典架空 > 炼气炼了五千年 > 第两千三百五十一章 半个同类

“我不信。”林霸天摇头道。

“你不信也我也没办法,确实只有炼气期。”方羽摊手道,“只不过,是炼气期五万多层罢了。”

“五,五万多层!?”林霸天以为自己听错了数字,双目圆睁。

“是啊。”方羽说道,“不必太惊讶,不过是个数字罢了,没什么实质性的提升。”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正所谓量变引起质变,既然你的炼气期层数能够不断叠加,说明迟早有一日会引起极大的变化……或者,变化一直都存在,只不过不是很明显,你没有察觉到而已。”

“你这么说当然也有道理,但我还是想突破炼气期啊。”方羽说道。

“其实炼气期也没什么不好的,这真不是安慰……”林霸天说道,“你想想啊,一名富人积累了巨额的财富后,想买什么都买得起,以至于买什么都没法让其产生成就感的时候……他会做什么?”

“这个时候,他会穿回朴素的衣物,穿回几十块钱一双的鞋子,以此表现他的与众不同,反而突显出他的有钱。”

“你现在就是这个情况啊,以炼气期的境界压制仙人,多么嚣张霸道啊。”

“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我……还是想要突破炼气期。”方羽说道。

“算了,不讨论这个问题了。”林霸天立即转移话题,说道,“你之前不是问我,这个地方是什么区域么?”

方羽点头。

“这面大湖,名为死湖,也是一个储存暗黑法能的地方。”林霸天说着,看向前方的湖水,说道,“你视野所及之处,能够看到的……似乎是湖水,实际上,却是高强度的暗黑法能。”

“暗黑法能……”方羽微微眯眼。

“这湖面看起来风平浪静,犹如一潭死水……但在你看不到的下方,存在无数暗黑生灵,多么巨型,多么可怕的都有。”林霸天又说道,“因为湖水之内,全是暗黑法能,在这种地方栖息,能孕育出大量的暗黑生灵,而且……实力皆很强大。”

“这也是我选择在这里建造这座修炼法阵的缘故。”

“我现在每天躺在这里睡一觉,修为都大有长进,你要不要试一试?”

林霸天再次把话题转回到他那张床上,得意扬扬地说道:“如果要评分,我这应该是最伟大的发明,你想想,躺着修炼啊,还建在孕育出无数暗黑生灵的中心地带……”

“为何这些暗黑生灵不会攻击你?”方羽问道。

“好问题!”林霸天转头说道,“但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我……已经被它们视为半个同类。”

“半个同类?”方羽眼神闪烁。

“一半是因为忌惮,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刚到这里的时候,每天都在与暗黑生灵厮杀,而我一直都是胜利者。另一半原因,就是因为我已有了一些暗黑生灵的特征。”林霸天答道。

“什么特征?”方羽皱眉道。

“我也不知道啊,大概是长时间吸收转化后的暗黑法能,身上已经具备暗黑生灵的某种气息了吧?”林霸天说道。

“这样啊……对了,我刚才跟你说过,开山联盟超级大部的一些天君也会时不时进入此地,还说能够进入这里,是他们的盟主天大的恩赐……你一直待在这里,有没有接触过那些天君?”方羽问道。

“天君……的确时不时会有修士进入我们这里,但一般都会迅速被暗黑生灵吞噬,如果正好在我附近,就会送到我这里,但最后还是被暗黑生灵吞噬……你所说的那些天君,如果真的经常出入死兆之地,那也许他们前往的区域距离我很远……否则我不可能一无所知。”林霸天答道。

“也就是说你对那些天君没有了解?”方羽问道。

“嗯,没有,但如果你想要找到相关情报,我可以帮你去打听打听。”林霸天说道。

方羽想了想,看了一眼地面的八元,摇头道:“这件事不着急,我得先离开这里。”

他与八元被强行送到死兆之地,显然是超级大部所为。

而在他和八元消失后,超级大部会做什么?

自然是向第三大部发起总攻!

在这种情况下,方羽不能在死兆之地待太长的时间。

否则……第三大部凶多吉少。

如今,还是得先离开这里,出去把超级大部处理掉!

“噢?你要出去?那也简单啊。”林霸天拍了拍胸口,说道,“正好我也很长时间没有出去过了,这次我陪你一同出去!”

“你也跟着一起出去?这么做……对你没影响么?”方羽蹙眉道。

“没事,只是有时间限制,短暂地离开还是没问题的。”林霸天毫不在意地说道,“而且我要是不亲自送你出去,你想要离开这里没这么简单,要经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方羽看着林霸天,点了点头,说道:“好,那就出去吧。”

“在此之前……你真的不想多了解一下我这个塔台到底是怎么建立的么?下面那块圣石可是难得的宝物啊,以前你对这些东西可是最感兴趣的啊……”林霸天眨了眨眼,说道。

“下次回来再慢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