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天下游鱼 > 第454章 调动,刺杀,乱局

天下游鱼 第454章 调动,刺杀,乱局

作者:开心橡果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4-27 18:12:00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测试广告1或者……他们暗中已经达成了什么交易……

这种猜测让各方都有些坐不住。

首先就发生了一件事,晋王当即便入文丘面见了颜圣,出来之后闭门不出,一日后,忽然下了道旨意,要调派大王子去魏晋边境主持最终谈判交接事宜。

此事一出,无异于激起轩然大波。

立储在即,大王子却忽然要被调走,这里面的信号极其可怕啊。

于是,各方面都迅速动作起来,整个秣陵一日间暗潮涌动。

第二日早上便传来消息,大王子为奔赴边境挑选良马,不慎坠落,摔断一条腿,无奈奏请晋王另选他人。

他人还能有谁?只有二王子司马棘。

但这道旨意下的有些慢,足足拖了两日才下旨,但在许多人看来,好在要求他五日内必须动身。

晋王这做派当即被许多高层视为信号,原来他真的改变了主意,调走大王子,便是想要顺利完成立储之事,而大王子敏锐的捕捉到了不详,一招断腿反将了晋王一军,逼他只能选择二王子前往,否则此事便明了。

而晋王两日犹豫方才无奈下旨,也让人看到他如今真实瞩意的人选。

不知不觉,这场夺嫡之战,二王子占据了上风。

尽管他不得不前往边境一趟,但只要晋王有意拖延,立储之事还是能等到他回来再定。

这一连串信息,真正让幕后的大佬们坐不住了,事态似乎已经非常严峻。

于是,当晚就发生了几件惊人的事。

首先,是大王子遇刺,幸好被死士拼命救下,只是受了些皮外伤。

其次,王宫发现刺客,大王子麾下御林军副统领周全因护卫不力被革职。

第三,夏国姜述遇刺,而动手之人被指责逃进了大王子府邸。

三起行刺事件几乎同步发生,在所有人看来,这显然是二王子因不愿被调离王城,提前发动。

前两件事很好理解,二王子急了。第三件事则根本就是嫁祸。

然而,不知为何,这三起行刺事件居然被晋王生生压了下来,并没有全力调查。

这下子局势更明

朗,晋王确定瞩意二王子了。

朝堂一片大乱,奏折雪片般呈上,虽然没人指出此事乃二王子所为,但都要求彻查行刺事件。

终于,似乎抵受不住压力,二王子主动上书,待南宫大婚之后,便立即赶往边境。

而大婚之日,也就是后天,这下许多人松了口气,就算二王子有天大本事,在众目睽睽之下,两天根本翻不起浪花来。

殊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南宫信未婚妻司马薇薇郡主被劫持了。

顿时一片大乱。有人不禁怀疑,难道是大王子在反击?

然而很快有个声音就盖过了其他,这必然是二王子的缓兵之计。

于是,更多人上书,称边境会谈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万不可再拖延,恳请二王子尽快奔赴边境主持大局。无奈之下晋王只好一方面命人搜查郡主下落,一面下旨,不论后日是否完成大婚,国事为重,届时必须上路。

二王子最后一张牌也被冻结。

而他离开的后果将极为严重,其不在的时日,只要文武大臣轮流上书施压,晋王那墙头草八成还会改弦更张。

大王子都乐了,自己啥都没干,老二就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自己这一榔头敲断腿,还真特么是个神来之笔。

南宫信却很恼,虽说有绝色佳人素手添酒,却也难掩他满面怒容。

“田鼹,你做的好事!”

田鼹几乎是依偎在他身侧,“信公子,奴家言而有信,只要二王子离开秣陵,您那貌美如花的郡主奴家双手奉上,保证完好无损。”

南宫信怒道:“我们不是这么说的,我是要你想办去嫁祸江凡,你竟然……竟然胆敢对薇薇动手!”

“嘻嘻……”田鼹妩媚一笑:“信公子,莫非不曾听过兵不厌诈?”

南宫信咬牙道:“你利用我与那江凡的仇怨,反手嫁祸给二王子,你这是要害死我不成!”

田鼹伸出纤长的玉指在他脸上轻轻一抚:“别动气哟,你与那司马棘也不过合作而已,你手中有着庞大的财富,与谁合作不成?便是司马荆也欢迎的

很吧,只要奴家在他面前为你作保,说这件事是你指使奴家,他还能不念你的好?”

南宫信冷哼一声,狠狠打掉她的手:“你为何要帮司马荆!”

田鼹咯咯笑了:“帮司马荆?他上位确实对我们的好处比司马棘要强。但这跟我无关,奴家呢,只是不想帮司马棘而已。”

南宫信盯着她:“如你所说,与谁合作不是合作,棘公子难道给不了你想要的?”

田鼹道:“你错了哦,我的目的是对付江凡,破坏他的计划就是奴家最大的乐趣,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棘公子给不了呢。”

南宫信皱眉:“我与江凡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