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万妖圣祖 > 第2105章:吸成人干

万妖圣祖 第2105章:吸成人干

作者:十月流年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11-16 14:19:48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月神天禁,封!”

项尘吓得立马封印自己的能量,白凰这才无法停止吸收。

项尘额头青筋暴起,愤怒道:“你谋杀亲夫啊,老子救你,你想害死我?”

项尘很恼火,自己再反应慢点,就差点被这女人吸干了。

白凰愣了一下,感知到了项尘的状态,有点不好意思,低声道:“刚刚太兴奋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你凶什么,又没死。”

“我差点精气尽人亡了!”项尘怒道。

“好啦好啦,我不是故意的。”白凰装起萌,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哼。”项尘冷哼,不过回天圣经立马运转,周围天地能量汇聚过来,他身躯很快如干瘪的气球开始膨胀,肉身很快恢复。

“不过你的能量好神奇,竟然能恢复我的血脉之力,你小心功法不简单啊。”白凰又眼睛放光幽幽说道。

项尘冷漠道:“我说了,我是万妖圣祖转世,你还不信。”

白凰才不信他的鬼话,不过此刻也配合道:“是是是,万妖圣祖小弟,快,给姐姐一点能量,我恢复血脉,等我恢复完全,带你走上妖生巅峰。”

“不干,我自己还要修行呢,你这么吸,我什么时候才能突破境界。”

项尘冷笑,这女人元神之力太恐怖,眨眼间就能把他吸成人干。

“大男人不要这么小气啦,这样,你每天提供你修行的一半能量给我行叭?我早点恢复,对你也有好处。”

“两成,最多两成。”项尘黑着脸道。

“四成,以后姐姐恢复了,重新接手九天商会,你就是九天商会的副会长,可调动亿万资源,这点消耗算什么。”

“成交!”

项尘果断答应,不带一点犹豫。

这时,项尘才开始在自己的控制下释放部分的万妖之气滋养白凰元神。

白凰舒服得呻吟出声,酥魂麻骨。

“大姐,别叫得这么好听行不行,我怕我忍不住,以硬示敬。”

“呸,小兔崽子,脑袋里尽是龌龊思想。”

白凰脸色微怒,又给了项尘的人魂一拳,项尘脑袋一阵疼痛。

项尘拍了拍屁股上的灰,飞天而起,问道:“我这么滋养你,你大概什么时候能恢复你的血脉之力?”

白凰默默计算了一下,半晌后道:“你目前修为提供给我的能量,估计数百年左右,凝聚完整血脉之力,我便能重塑肉身。”

“数百年吗……”项尘摸了摸下巴,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断。

其实他有办法让白凰在很短时间恢复。

古鼎!

若是用古鼎,估计她能很快恢复。

不过他不想这么干,总得给自己留些秘密,而且白凰修为太强,让她太快恢复了,对自己不一定就是好事,即便有平等共生契约的约束。

“先多了解了解她再考虑用古鼎帮她恢复。”

项尘暗自想道,他没有飞去自己居住的府邸,而是飞向七刀仙城,要从哪里离去,前往一个地方。

“对了,白凰姐,害你主谋是谁啊?”

项尘忍不住问道。

白凰沉默了一会儿,项尘感受到了她涌现的怒意。

“你问这个干什么?”

项尘一脸正色道:“我们以后可就是亲密无间的炮……额朋友,道侣,你的事情我也应该有知情权吧?我也希望能帮你些什么,一直都是我在对你透露你秘密,帮你,你却什么都没和我说清楚,也没帮我什么,你不觉得很不公平?”

“是道友,不是道侣!”白凰恶狠狠的纠正,这小子还馋她身子。

白凰眼神中多了几分追忆,道:“那是个狼心狗肺的人。”

“狼心狗肺,怎么感觉有点被冒犯到……”

二哈天狼项某人一阵嘀咕。

“她是我的妹妹,叫白雉,九天商会的副会长,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从还是一只小妖,还不会化形的时候,我自取为白姓,她便跟着我一起姓。”

“我们形影不离,从弱小到强大,再到创立九天商会,我们都在一起,我是会长,她便是副会长。”

说话间,她眼神中露出了无比愤怒的仇恨,痛彻心扉的愤怒。

“我从未想过,她会谋害我,我把她当成唯一的亲人,雇佣封帝封印我的是她,夺我冰凰血脉的也是她,白雉!!哈哈哈哈,我白凰自认纵横一生,阅人无数,唯独这一次我承认我瞎了眼,瞎了眼!”

白凰情绪越来越激动,渐渐有暴走的趋势,项尘连忙大吼冷静。

而白凰的元神力量,瞬间掌控了他的肉身,周围天地之力汇聚过来。项尘身体都不受他控制了。

“杀!”

项尘口中发出白凰的声音,一掌崩灭向苍穹。

轰……!

天空炸裂,直接被项尘这一掌打爆出一个大窟窿,威力比寻常大了无数倍。

发泄一通之后,白凰才冷静了,没控制项尘肉身了,项尘感觉好累,好虚,心也好累。

“自己嘴贱问什么?”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