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万妖圣祖 > 第2259章:大罗极境

万妖圣祖 第2259章:大罗极境

作者:十月流年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3-11-16 14:19:48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 “傻瓜,还愣着干什么?”青秋诺岚红着脸庞望着他,睡姿无比撩人的望着他,眼眸中的那一汪秋水能让最坚硬的钢铁熔化,脸庞红润如玉质的苹果。

“我得诺岚,是我三生之福,”

项尘柔声道,解下了床边罗帐。

这一夜,自是美妙无限。

项尘,青秋诺岚也没浪费这次的修行,两人运转功力,两人的功力通过阴阳经脉运转,带动周天。

青秋诺岚可是大帝,她的本源功力涌入项尘体内运转周天的时候,项尘的本源功力暴涨速度达到了平常修行的几十倍。

而项尘可是太阴,太阳之体,阴阳本源涌入青秋诺天体内运行周天,青秋诺岚也感觉,自己体内的本源都在欢呼,本源修行的速度也比平常快了数十倍。

她也震撼了,阴阳本源!

还是太阴,太阳本源!

自己这个男人的天赋若是暴露出去,只会比她这个天狐圣体更加吸引人。

不管是男的,还是女修,恐怕都会将他当成最好的修行鼎炉。

更奇妙的是,九尾天狐的灵魂双修能力。

此刻两人的魂力竟然都完美融合在了一起。

项尘一生的记忆,浮现在了青秋诺岚脑海之中。

而青秋诺岚这一声磅礴的记忆,也浮现在了项尘脑海。

此刻,两人仿佛已经完美融合成了一个生命体,共用一个生命。

项尘少年时的悲苦命运,凡人时的艰辛,一步步算计,一步步死里逃生发展自己的势力走到了今天,项尘一路上的悲欢离合都被青秋诺岚看了一遍。

记忆中,项尘痛苦悲哭的时,候,她也忍不住落下泪水,感同身受。

青秋诺岚一生的体悟,也被项尘感知,青秋诺岚其实也很年轻,几千岁年龄,在仙界,这个年纪是真的很年轻,这个年纪这份修为,已经是绝世天才。

她出生在超级势力,还是帝君之女,狐族圣体,人生命运一出生就开挂,从小集结万千宠爱于一身,她要天上的明月,都会有无数人去抢着帮她摘下来。

幼年,还是少女时代的她都极为单纯,直到数千年前妖神天,相九幽发动的兵变,杀入皇宫,击杀了天狐帝君,屠杀皇室。

她在母亲的拼死保护下带着两名侍女,一群忠心护卫掩护下逃走,后来的岁月一直被追杀,从一开始的担惊受怕单纯公主逐步变成一名心境强大的仙帝也经历了许多的磨难。

感受到她记忆中父母被杀时的悲痛,项尘心中也感同身受的被影响,生出一股难忍怒火。

青秋诺岚一生的经历,快速的被项尘共情体验了个遍。

甚至是她对修行上的感悟。

此刻的项尘,只感觉自己对幻术的领悟一瞬间踏入了一个全新的天地。

若非修为所限,他感觉自己甚至能一步踏入幻道大帝一境!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力,突破了一个瓶颈,开始疯涨!

原本他的灵魂力就能堪比仙帝境界中期的强者,此刻极剧飙升,灵魂力浑厚了两三倍,达到了仙帝境界后期的地步。

而功力,已经达到了大罗金仙境界的巅峰,极境。

青秋诺的天狐圣体本源和项尘体内的天狐血脉呼引,这圣体本源滋养天狐血脉,项尘的天狐血脉也在快速的蜕变,强大。

项尘身后,一条条白绒绒的天狐尾巴生出,一条,两条,三条,七条!

很快,第八条竟然也从尾骨之中幻化生出!

八尾天狐!

不过,这还没有停止!

第九条天狐尾也缓慢滋养生出!

天狐血脉,开始向圣体血脉蜕变!

此刻,项尘身躯再次散发出了不灭金光,身子后面凝聚出了一道白色的火焰光环。

大罗金仙境界,圆满极境!

圆满境界,不灭金身!

魂力,肉身,法力,全部达到了他在大罗金仙境界的修行极限。

而要突破下一个大境界,更是需要数十倍,近百倍的能量。

“圣狐之体。”

青秋诺岚震惊望着项尘身后浮现幻化的九条尾巴。

他也修成了圣狐之体。

“这就是万妖圣典的强大吗?”

青秋诺岚震惊喃喃,她也从项尘的修行经历中得到了巨大宝藏,万妖圣典的传承。

不过,她虽得传承,不代表她能修行。

项尘的万妖圣典,项尘就没见过自己这么多弟兄有谁能修行成功完成的万妖圣法,最多也就是修出其中一种,两种血脉。

唯独他的体质,有这个天赋,包容万象,造化万妖。

此刻,已经是第九天的天明,两人收功,望着近在咫尺,零距离接触的彼此,两人同时笑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青秋诺岚贴拥着项尘,项尘也搂着她,嗅着她身上沁人心脾的体香气息只想到生命的永恒。

“倾城,是个很难相处的人吗?”突然,青秋诺岚柔声问道,两人灵魂相融,她得知了项尘的一切,知道项尘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